我国商标分类是基于尼斯分类所作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。区分表共分为商品(第一类至第三十四类,共34个类别)和服务(第三十五类至第四十五类,共11个类别)两大部分。通俗一点来就是,第一类至第三十四类这34个类别,都是我们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商品,例如我是做服装的厂家那么我就用到第25类,如果我是做化肥的,就属于商标中的第1类;第三十五类至第四十五类,这11个类别都是提供服务的类别,例如我是做法律咨询服务的就属于第45类,我是开餐厅的给客人提供饮食服务的那就是属于第43类。
1、选择主营业务上的商品或服务内容,确保核心商标覆盖,商标注册的目的在于注册后合法的使用,因此将主营业务上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注册是最基本的要求,也是最为重要的要求。
2、选择代表性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扩展注册《分类表》中每一类下的各个类似群都有大量的商品或服务内容,如果不想全品类申请的情况下,可以优先选择相关类目进行注册!
3、选择相关近似类目,接近全品类注册,对许多从事某个行业的申请人而言,希望以最小的成本,尽可能的扩大商标注册的保护范围。而商标注册申请是按照类别和申请数量收费的,在已经选择了注册类别的情况下,就需要以尽量少的商品和服务内容涵盖整个类别。其中最有效的办法之一,就是选择在某一类别下的不同类似群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注册。